【资料图】
综合测试
具体综合测试时间、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。
综合测试采用试讲、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、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、组织课程实施、掌握课程内容、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,以及使用普通话、板书、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。
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,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,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。
综合测试结束,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占30%(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)、笔试成绩占40%(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)、综合测试成绩占30%(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)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(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)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∶2的比例,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,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;如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1:2的比例,按照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;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;面试成绩相同的,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测试,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。
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:点击进入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。
关键词: